莆田市五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原为莆田五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变更公司名称)于2021年11月-2023年11月在涵江区白塘镇双福村建设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已通过我局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判定该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符合省定智能温控大棚一(未配备外遮阳系统)建设标准,大棚验收实测面积为10.09亩,该类型大棚补贴标准为4万元/亩(其中省、市、区各分担70%、9%、21%),相关验收情况已在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完成公示。现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闽农综〔2021〕88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助项目有关验收问题(第四十一批)的批复》(闽农种植函〔2023〕10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 年第一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21号),我局拟向莆田市五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拨付省级补贴资金28.224万元(按实施主体申验面积10.08亩测算),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市级补贴资金3.6288万元、区级补贴资金8.4672万元。
现将以上省级补贴资金拟拨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请及时向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意见,公示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联系电话:0594-3312185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塘北山巷28号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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