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乡村振兴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现对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80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370万元、伊庄镇革命老区相对薄弱乡镇振兴发展补助资金110万元),省级财政衔接资金730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400万元,伊庄镇革命老区相对薄弱乡镇振兴发展补助资金项目90万元,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240万元,农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1165万元),区级配套80万元(伊庄镇革命老区相对薄弱乡镇振兴发展补助资金项目80万元)。
二、资金分配公示
1.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资金项目。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资金770万元(中央财政370万元,省级财政400万元),依据第三方审计结果进行最终结算。
2.2023年伊庄镇革命老区相对薄弱乡镇振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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