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园艺作物试验示范基地建设(二期)专项——凌家湖基地设施大棚及配套条件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园艺作物试验示范基地建设(二期)专项——凌家湖基地设施大棚及配套条件建设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安徽省农业科学院蔬菜研究所
1.5 项目业主:安徽省农业科学院蔬菜研究所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园艺作物试验示范基地建设(二期)专项——凌家湖基地设施大棚及配套条件建设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DFAGZ02113/JG2025-17-1433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科研试验示范基地
2.6 建设规模:新建连栋温室A1、新建日光温室D1D2D3、新建单体大棚C13-24、新建操作间、机房、彩钢房等,总建筑面积约15524m2,配套混凝土道路、砂石道路、排水沟、围墙等附属设施。
2.7 合同估算价:677万元
2.8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连栋温室A1、日光温室、单体大棚C、彩钢房、秸秆粉碎棚、操作间、鉴定室、室外道路、室外电、排水沟、原一期单体大棚(薄膜和防虫网)、原一期连栋温室E3(外遮阳系统、薄膜、棚内道路)、原一期温室照明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1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50万元农业种植类大棚施工业绩。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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