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鲍风首信·凤鸣田园乡村振兴项目(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鲍风首信·凤鸣田园乡村振兴项目(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泰市汶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SDGP370982000202502000046
交易编号: XT-GC-20250808-01
2.2项目名称:新泰市鲍风首信·凤鸣田园 乡村振兴项目(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二次);
2.3建设地点:新泰市汶南镇;
2.4建设规模:鲍风首信·凤鸣田园乡村振兴项目位于新泰市汶南镇,涉及仙人桥村、汶南东村、汶南北村、汶南下村、汶南西村、吴山村、果庄村、重兴村、鲍音村、北安村、纸坊村、分水岭村、曹家庄村等13个村,共5738户、16890人,面积21.78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08万亩。
一标段:吴山村肉鸡标准化养殖棚舍建设项目:占地50亩,新建标准化笼养棚舍6栋,总建筑面积9990 m²;配套建设化验室、防疫室,面积各40m², 粪污处理设施黑膜沼气池900m²,土塘覆膜结构;日光温室大棚建设项目:位于鲍音村、重兴村,占地面积 187.5亩。建设日光温室20个,总建筑面积38880 m²;配套建设生产路,其中:扩建路段在原有2110米道路基础上,在一侧扩建,加宽至8米;新建路段6米宽,长718米。
二标段:汶南下村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新建道路8952 m²;核心经营区域混凝土硬化总计5754.65 m²;铺设DN400 水泥管网1500米;新建摊位8排680米。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招标控制价:一标段:2365.459079万元,吴山村肉鸡标准化养殖棚舍建设项目及日光温室大棚建设项目;二标段:219.08162万元,汶南下村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
注: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当同一单位在多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时,由招标人选择该单位所中标段。
2.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最新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建筑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2投标人资格要求:(一、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申请人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2.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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