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北郊农村产业发展项目 招 标 公 告 利津县北郊农村产业发展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104-370522-04-01-855226),招标人为利津明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利津县北郊农村产业发展项目 项目编号:E3705000001002480001001 工程规模:利津县北郊农村产业发展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本项目包含玻璃温室、高温大棚、冷库、混凝土道路、衬砌渠、电力400型及高压线、电力315型及低压线、供水改造(自来水)、供水改造(原水供应)、智慧园区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地点:利津县明集乡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计划投资:8371.86万元 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计划投资8371.86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参与本工程施工的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3日0时00分至2025年9月24日08时30分进入自行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进行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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