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神木市店塔镇石拉沟村现代化玻璃温室大棚已由神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神行批字〔2025〕3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神木市店塔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神木市店塔镇石拉沟村 ;
2.2 工程规模:新建长32米,跨度72米,高6.8米的文洛型智能连栋温室1栋,配套外遮阳系统、内部顶保温系统、内部四周立面保温系统、风机湿帘系统、顶开窗侧开窗通风系统、供热系统、苗床系统、水肥一体化系统、室外物联网系统等。 ;
2.3 项目投资总额:563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5095000元);
2.4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神木市店塔镇石拉沟村现代化玻璃温室大棚;标段编号: E6108003536hjgfkjsqm001;标段类型: 施工; ;
2.6 招标范围:标段1:新建长32米,跨度72米,高6.8米的文洛型智能连栋温室1栋,配套外遮阳系统、内部顶保温系统、内部四周立面保温系统、风机湿帘系统、顶开窗侧开窗通风系统、供热系统、苗床系统、水肥一体化系统、室外物联网系统等。投资509.50万元。 ;
2.7 其他:接收异议的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张帅 联系电话:17792166333;代理人联系人:张强 联系电话:15929395778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标段名称:神木市店塔镇石拉沟村现代化玻璃温室大棚: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2 标段名称:神木市店塔镇石拉沟村现代化玻璃温室大棚: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应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资质条件: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2022年度-2024年度每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资信证明;(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被责令停业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4)被列入信用中国(h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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