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肥城市潮泉镇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已经由泰安市·肥城市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为肥城华裕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易进场编号:FC-GC-20250509-01
2.2项目名称:肥城市潮泉镇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EPC)
2.3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肥城市潮泉镇。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温室大棚、智能菌菇方舱、保鲜仓储库房和配套工程。
2.5工期:总工期360日历天。
2.6质量目标:符合现行的《国家最新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测设计、采购、施工、服务(包括竣工验收、移交)等全过程的承包。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设备保修期限以生产厂家确定的保修期限为准,由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但不得低于两年。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本项目总投资约20108.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6645.12万元。本项目勘察设计费费率最高限价为1.5%。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条件的国内独立法人,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②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证书。
③施工负责人: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兼任其中一名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包含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且不得超过2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办理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文件上传即可。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投标单位如非本省注册,则提供所注册省份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4、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2025年5月9日至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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