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彭楼镇王堂行政村温室大棚租赁项目
交易公告
受鄄城县彭楼镇王堂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定于2024年11月29日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农村三资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对鄄城县彭楼镇王堂行政村温室大棚租赁项目实施挂牌网上交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转让方(权利人):鄄城县彭楼镇任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
2.项目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的,有关要求详见以下标的清单。
项目 编号 |
| 项目名称 |
| 备注 | ||||
标的 编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面积 (亩) | 交易期:(不含限时竞价) | 起始价 (万元/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个) | |
| 鄄城县彭楼镇王堂行政村温室大棚 | 座 | 5 | 5.3 | 2024年11月29日10时00分到2024年11月29日10时30分 | 1 | 0 |
|
公告期: 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 | 幅度:0.05 万元 | 租期:1年 | ||||||
项目事项声明: 1.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出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2.竞买人成为最终受让方(竞得人)后,非人为不可抗因素不得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有权处置竞买保证金、追偿损失、追究法律责任。 3.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权属转让过程中全部费用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 4.竞买人须承诺,标的移交过程中,竞买人应遵守转让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
3.标的四至:东至阎什镇;西至王集行政村;南至彭楼镇政府;北至雷泽湖。
4.本次标的为现状现况,竞买人应在报名前详细阅读公告以及公告后附网上交易须知的全部内容。
5.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止,标的所在地。
6.竞买人须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合法经营。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