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叶县田庄乡人民政府叶县2024年田庄乡宋庄村温室大棚项目二次(项目代码:2408-410422-04-01-810600)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 11月5日 8 时 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叶财招标-2024-76
2、采购项目名称:叶县田庄乡人民政府叶县2024年田庄乡宋庄村温室大棚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544591.04元
最高限价:5544591.04元
序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叶县田庄乡人民政府叶县2024年田庄乡宋庄村温室大棚项目二次 | 5544591.04 | 5544591.04 | 是 | 5544591.04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建设地点及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田庄乡宋庄村。新建温室大棚21座,每个大棚配一座设备间。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已落实;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5.4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包含工程规模中的全部内容);
5.5工期:6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参与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网上可查询且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5、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有不良记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7、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此内容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招标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人对核实须配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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