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泉城公园菊花园圃地投资建设运营权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山东弘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的委托,对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泉城公园菊花园圃地投资建设运营权租赁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欢迎满足要求的潜在竞租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租人: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
2、代理机构:山东弘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内容:见下表。
名称 | 经营业态 | 面积 (㎡) | 竞价底价 | 租赁年限 (年) | 递增 比例 | 竞价 方式 | |
单价 (元/平方米·天) | 年租金 (元/年) | ||||||
房屋 | 公园书屋、花卉温室、文化展馆以及茶饮、咖啡、轻食等一体的综合性休闲体验空间。 | 200 | 1.45 | 200750.00 | 8 | 5% (每两年递增一次) | 公开 竞价 |
温室大棚 | 400 | 0.65 |
由承租人自行投资不低于1500万元,按照招租人要求及有关行业规范,对原有房屋及温室大棚拆除重建,打造为一处不低于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的公园书屋、花卉温室、文化展馆以及茶饮、咖啡、轻食等一体的综合性休闲体验空间。
经招租人监督、专业审计机构审计,承租人的投资资金未按照约定达到人民币1500万元的,每年租金按照实际审定投资额与约定投资额(1500万元)比例实行同比例递增,即:每年实际租金额=中标租金×(1+审定投资额/1500万元);等于或超过1500万元的,租金数额按中标租金保持不变。
改造施工要求详情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4、竞租项目地点:济南市经十路18762号泉城公园内。
二、竞租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竞租人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自行查询竞租人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竞租活动。
4.不同竞租人之间只接受其中一家竞租人进行竞价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不同竞租人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者其重要部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直系或近亲属关系等可能影响招租公正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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