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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泉镇乡村振兴产业园扩建工程的公告

· 2022-09-05
温泉镇乡村振兴产业园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2-ZHJY-20220907-1

1. 招标条件

温泉镇乡村振兴产业园扩建工程已经东乡振【2022】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海县温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连云港支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温泉镇乡村振兴产业园扩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海县温泉镇坡林村。

2.1.2招标控制价: 963804.80 元。

2.1.3招标规模:工程位于东海县温泉镇坡林村,项目区占地24亩,新建4栋高效温室大棚及基础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书面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温泉镇乡村振兴产业园扩建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在有效期内)且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不得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文、苏建函建管【2022】6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执行,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02月-2022年0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 号,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6)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 09月05日至2022年 09 月09 日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何工:18452501766】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标段,售后不退。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下载文件。(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4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特别提醒: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何工

18452501766

朱家旺

18905137238

江苏CA

孙莉莉

耿立珍

18005133017

17751872787

国信CA

周梦雪

魏飞

15298603303(微信同号)

18261319191(微信同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 16 日09时00 分。

5.2递交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注:1、投标人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

2、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新投标人处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3、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所产生的费用自理,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7.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二)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20家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不含20家),招标人采用以下评标入围方法。

本次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法,即进入投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注: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7.2评标办法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

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减0.9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招标控制价为B。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8%~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 在本次招标文件中被确定为95%)。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5)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6)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海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东海县温泉镇驻地

联 系 人:葛海燕

联系电话:18082053557

招标代理人:连云港支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花园路2-2

联 系人:郑朝亮

电 话:1358528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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