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生态蔬菜大棚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https://www.etrading.cn/)进入(湖北专区)选择供应商登录,点选本项目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8日09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HBHH-2024-0 22
2、项目名称:生态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3、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98820.73元
6、最高限价:598820.73元
7、建设内容:建设温室大棚10个,配套建设蓄水池等基础设施。
8、建设地点: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笔架山村2组,建设性质为新建。
9、 建设工期 : 6个月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招标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对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给予 3 %的价格扣除,以其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部分的评审。上述规定仅适用于价格分评审(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按中小企业处理)。《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关于双小的规定。所谓双小,是指小微企业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并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类似工程经验,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6.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其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所在单位应为该投标人,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6.3投标人必须提供近年无不良纳税记录声明(并对该声明的内容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6.4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招标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6.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招标网( www.ccgp.gov.cn )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加盖公章,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6.8 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9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须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锁并注册会员;
2、 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可于 2024年6月8日至2024年 6 月 14 日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https://www.etrading.cn/),进入(湖北专区)、点击本项目进行报名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3、由于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招标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特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公示采购信息,各潜在投标供应商若有兴趣参与本项目,须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各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注册办理AC锁,并向平台支付信息服务费255元,支付费用后方可取本项目《磋商文件》。(注:本费用非招标代理机构收取)
四、磋商文件:
4.1磋商文件编制:供应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进入(湖北专区)、下载投标工具限额平台专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该软件可以打开本项目磋商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
4.2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须于:2024年6月18日9:00时前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内。
4.3磋商会议时间:2024年 6 月 18日9时00分,供应商应在相应时间段用CA锁登陆平台,关注项目进展(资格审查情况、澄清、二次报价等后续流程)。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主体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采购主体。招标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采购方式,招标人自主选择竞争性磋商方式。
2、参与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平均报价20%的,且三分之二的评标小组成员一致认为属于低于成本价的,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能够履约完成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评审委员会认为该供应商的《澄清文件》不能说明情况的,评标小组可以否决其投标响应。(履约完成的类似项目证明材料应包括:项目采购信息网页截图、响应报价页面、成交通知书、项目合同及验收合格报告。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笔架山村民委员会
地 址:东城街道办事处笔架山村7组
联 系 方 式: 1332982670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浩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腾龙大道(国泰名都 1栋3楼)
联系方式: 0718-710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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