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村区果蔬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已由淄博市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309-370306-89-01-869415。招标人为淄博金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周村区果蔬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周村区南郊镇、王村镇。
2.3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南郊镇辖区内,主要规划建设日光温室大棚、玻璃温室大棚及配套智能水肥一体化系统、排水沟渠等农业配套设施。标段一合同估算价为553310000.00元;标段二合同估算价为344590000.00元;标段三合同估算价为35260000.00元。
2.4计划工期:2024年03月18日开工;2025年3月17日竣工,施工总工期: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确认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及验收、移交及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工作,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标段一:王村镇农业工程总承包;
标段二:南郊镇农业工程总承包;
标段三:市政配套工程总承包。
2.9建筑渣土:
标段一:类别为三类、产生数量约为30000.00立方米。
标段二:类别为三类、产生数量约为20000.00立方米。
标段三:类别为三类、产生数量约为5000.00立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标段一、标段二: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标段三: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3安全生产条件: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业绩要求:有类似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标段一类似工程业绩指: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承建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0000.00平方米(含)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550000000.00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房屋建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标段二类似工程业绩指: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承建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0000.00平方米(含)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330000000.00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房屋建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标段三类似工程业绩指: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承建过单项合同金额35000000.00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3.5项目负责人要求:
标段一:
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标段二:
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标段三:
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高级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相互兼任。
3.6其他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2021年01月0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记录截图,查询记录截图必须体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结果)。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只允许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即可。
3.8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02月07日至2024年03月05日(北京时间,下同),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2访问方式: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库的成员可直接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点击登录注册(http://ggzyjy.zibo.gov.cn:9181/TPBidder)。未进入信息库的企业登录网站后点击登录注册,免费注册(注册类型:交易乙方)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后平台自动审核通过。咨询电话:0533-2270010,0533-7015076。
5、投标文件的上传
5.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投标文件栏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03月06日09时00分。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模式,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登录开标大厅本项目对应标段,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3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并参考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新系统)等相关内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6、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淄博金财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3-7878181。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人:淄博金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耿海洋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正阳路2788号盛世国际B座1017号
邮 编:255300
联 系人:唐蕊蕊
电 话:0533-787802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金澜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丽娜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正阳路2788号盛世国际B座1014号
邮 编:255300
联 系人:王海娜
电 话:0533-6161816
2024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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