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常青苗圃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什字镇行政区内,地处吴凤公路、灵千公路交汇点,地势平坦,交通十分便利。现有职工10人,其中造林绿化技术人员技师5人,高级工2人,专业技术人员1人,管理人员3名;经营面积299.17亩,建有日光温室大棚30座。为进一步开展多种经营,盘活公司经营资产,实现公司盈利创收,汇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委托甘肃跃迎洲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灵台县常青苗圃有限责任公司现有30座全新日光温室大棚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确定承包经营主体,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日光温室大棚概况
灵台县常青苗圃有限责任公司的30座日光温室大棚,使用范围仅限于蔬菜种植,不得将设施大棚用于其他用途或从事违法活动。
二、租赁期限及价格
1.租赁期限:承包期为3年,即从2024年1月25日至2027年1月24日。
2.租赁费:年租赁费底价:70000.00元/年,大写:柒万元整。
三、报名条件
1.报名者必须具备合作社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范围应包含蔬菜种植。
2.法人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者委托代理人的,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查询时间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1日)。
5.同时应在报名成功后以转账形式足额缴纳竟租保证金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竟租保证金缴纳户名:甘肃跃迎洲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61012102000008196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凉分行灵台支行
注:竟租保证金于竟租人确定后10日内退还。
四、承租人确定
1.本次招租为公开招租,报名时间截止后,灵台县常青苗圃有限责任公司及代理机构将对报名者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报名者进行竞价,以报价最高者确定最终承租人。
2.报价幅度以底价为基础,招租标的加价幅度每次加价3000元。
3.确定承租人后在灵台县门户网站公示。
4.竟租成功者自竟租成功当日起7日内,须与灵台县常青苗圃有限责任公司签定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且违约,竟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承包人经营期内相关要求
1.竟租成功后,签定租赁合同,通过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当年度的承包费和承包期资产质保金,第二年度的承包费在次年合同签定日当天一次性付清,第三年度的承包费以此类推。
2.资产质保金:承包期资产质保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承包期满,按照《灵台县常青苗圃有限责任公司日光温室财产登记表》经公司验收,大棚设施完好无损的前提下退还承包人所交的资产质保金。
3.承包人须接受公司的统一管理,公司有权审查承包人资质是否符合承包条件及了解承包人家庭情况;
4.公司有权对承包人的生产经营情况随时实行监督检查并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观摩、检查和群众的考察学习。
5.日管温室中标交接后,承包人负责温室的管护和维修,确保温室的构造及配套设施完好无损。
6.承包人自觉打扫日光温室周边及自己辖区内的卫生,保持环境清洁。
7.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规种植,落实《农药管理条例》,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药品,必须接受质检等部门的检验检测,如果检查出蔬菜有农药超标残留等问题,责任自负。
8.承包人不得在承包区域内搭建任何建筑物及堆放杂物,影响环境卫生,若发生,公司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拆除,并处以200元罚款。
9.严禁承包人在承包区域内赌博、吸毒、打架、骂仗,影响社会治安及单位形象,若发生,危害社会治安者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10.合同到期后,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公司回收温棚;公司概不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施肥、耕地、种苗、蔬菜等补偿要求;承包人必须在合同到期时将温棚内外土地上的所有种植物、杂物全部清理干净,若承包人所承包温棚内外的作物未在合同到期20日内清理,公司将有权清理并扣除押金。(不认可本条的不予签订此合同)。
11.承包人将温棚交回公司时棚内外一切公物须保持原样,确保电路、水路正常、温棚结构完好,损坏的物品必须维修正常或赔偿,对承包期间的一切维修费用公司概不承担,特别是卷帘机、供电供水设施、棚架、保温帘、棚膜、管护用房等,确需维修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费用,一切非原有物由承包人全部拆除移出或恢复原样(如土炕、吊绳、鸡舍、蓄水坑等),公司对此不做抵价折算,对温室财产公物、供电、供水系统丢失、损坏的,公司从承包人所缴的承包期资产质保金中按《灵台县常青苗圃有限责任公司日光温室财产登记表》一次性全额扣除。
12.合同到期后承包人将所承包的日光温室交回公司后,持承包期资产质保金收据原件退还承包人所缴的承包期资产质保金。
13.承包期内承包人须对30座日光温室整体经营,不得拆分或者私自转包他人经营。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1日。
地 址:灵台县溪河小区6号楼4单元301 (甘肃跃迎洲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永红
电 话:17793313166
七、竞价会议
竞价会议时间:2024年1月22日14时30分;
竞价会议地点:灵台县溪河小区6号楼4单元301 (甘肃跃迎洲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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